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大全 身份证姓名和真实姓名不一致?

近期,一位安徽的网友留言说,孩子学籍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怕影响高中会考,希望能早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收到网友的留言后,安徽省教育厅立即安排淮北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网友的孩子因为双重户口导致的学籍问题属实。经淮北市教育局研究,建议网友可以通过申请将户口对应的学籍注销,同时将身份证上名字对应的学籍从萧县转至淮北来予以解决。

有话想对安徽省委书记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时间紧迫,怕会影响孩子高中会考。要求安徽省教育厅学籍管理人员协调注销苏硕宿州市萧县学籍。目前,萧县教育局已反映无权注销学籍。恳请省教育厅代为协调办理。苏X,原居住地为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孙圩子乡,因户口清理整顿时,名为“苏X”的户口被删除,保留户口“苏X”,身份证名为苏X,现学籍名为苏X,与身份证上姓名不一致,直接影响高中会考。又因为目前苏X名下有学籍未被删除,无法更改该成现在学籍(苏X)及身份证号,导致学籍名与身份证名不相符,影响学生会考。苏X现就读于安徽省淮北市实验高中二年级。已多次沟通教育部门,仍未解决。迫切期待早日妥善解决。请求注销萧县名字为“苏X”的学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省教育厅现就相关情况办理如下: 收到留言后,省教育厅立即安排淮北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确认你孩子因双重户口导致的学籍问题属实。经研究,可以通过申请将苏X户口(已注销)对应的学籍注销,同时将苏X户口对应的学籍从萧县转至淮北来予以解决。经与您本人电话联系,告知处理意见和程序,了解到目前您正积极通过向公安部门申请修改户籍信息来解决姓名和身份证不一致问题。下一步,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您可以就近到淮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咨询。

【网民留言】

合肥公交集团下合肥80路公交车从紫蓬山到明珠广场这段距离遥远,沿途几所高校学生还有附近华南城,河东附近居民出行量很大,晚上下班从明珠广场坐车往紫蓬山方向,六七点下班硬是等了至少40分钟才有一班车,车站乘客滞留太多了,好不容易来一辆车,有时候都挤不上去,高峰期车满挤不上去,虽然公交延迟到九点结束运营时间,但是发车时间间隔却太长了,六点下个班等车到家都九十点了,运营时间极其不合理。实实在在为我们老百姓初行解决实际问题啊,上下班高峰期应该减少发车时间间隔啊,高峰期应该增加发车班次的啊,给我们沿途初行居民很不方便的,希望领导们可以多关注关注民生出行的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建议缩短80路公交车发车间隔。合肥公交集团回复如下: 目前,80路公交线路配备车辆20台,已由原来普通12米单车更换为18米长、装载力更大的BRT车辆,早晚高峰时段发车间隔为6~8分钟。因高峰时段道路拥堵较为严重,致使车辆周转困难,影响车辆正常发车间隔,造成等车时间增长问题。下一步,公交集团将密切关注该线路客流变化情况,在高峰时段适当增加运力,运用调度手段,加强营运管理,保障市民顺利出行。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此处违章建筑业主自视上面有人,家里有钱,物业公司根本管理不了,蛮不讲理,肆意违法,还把此违建出租给他人,卫生脏乱差,晚上还制造很大声音影响了本小区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多次报警无果。希望相关部门能把违章建筑给拆了还小区的清净,此违建位于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振兴佳园7号楼最西侧的小别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振兴佳园违法建设和环境问题,我们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了解,现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您留言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经查,您反映裕安区龙河西路振兴佳园7号楼别墅西侧有违法建设和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基本属实。 关于违法建设问题。11月13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其3日内自行改正违法行为,如逾期不改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11月19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再次现场核实,违建已经自行拆除,里面住的人员已经搬走。 关于环境脏乱差问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大队已组织人员对小别墅前的临时搭建进行了清理,并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保洁。 感谢您对六安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网民留言】

我使用的原太和铁通公司固定电话,2018年2月太和铁通固话移交给太和移动公司管理,期间好多业务不能办理,老是出故障,有时电话不能使用,原因是他们正在移交,这都移交了9个月了,还没移交好,严重影响我的正常使用。固话入到他们移动网里就可解决,双方互相推诿一直未能解决,请领导帮助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固话机移交不到位”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太和县移动公司处理本人原铁通固话移交不到位问题属实。目前,太和县移动公司已与网友联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移动公司无条件将网友的8部原铁通固话机转入移动网内,签订协议后2周内确保电话安装到位。 经工作人员电话回访,网友表示同意双方签订的协议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书记,铜陵市育林新村10-19栋,在2016年初就被铜官区征迁办要求签署拆迁协议,并要求腾出房屋,我们按照政府要求,搬离住宅,出去租房居住,现在已经要到2018年底了,快要三年了,政府依然没有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准信,我们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铜官区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办理答复,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育林新村10-19栋房屋征收工作,已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社区已通过张贴公告告知项目内住户。同时,计划于12月1日开展被征收房屋交付验收工作,待交房验收工作结束后,将拆除房屋、交付净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淮南市上郑广场9#楼设计为地上31层建筑,屋面为上人屋面,但31层住户私自把屋面板打通,把整个屋面改成阳光房,擅自更改屋面烟道,听讲为做办公或者开会所用,把防火门拆除,自己安装门上了锁,导致所有业主上不了楼面,严重占用公共安全区间,给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给建筑结构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给消防疏散带来严重后果,我们多次给相关部门汇报,最后都不了了之,整个屋面好几百个平方基本被占用完毕,相当于加盖一层独立的封闭区间,存在重大隐患。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当事人庞某在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情况下,擅自建设钢结构阳光房,东西长20米,宽8.5米,面积170平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违法建设。田家庵区城管局已于2017年12月22日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在调查完结后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钢结构阳光房。 现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田家庵区城管局将依法向其催告,并依据《淮南市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规定》及淮南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03号,向相关部门去函,对违法建设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限制房产交易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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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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