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博爱迎宾馆未经消防验收擅自营业 被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2019年9月3日,博爱县公安局发布公告称,9月1日,焦作市博爱迎宾馆因未经消防验收、未取得公安部门许可擅自对外营业,存在严重治安隐患,被公安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宾馆负责人被行政拘留13天,处罚1000元。

据了解,博爱迎宾馆是在未经消防验收、未取得公安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外营业,存在严重的治安隐患。该宾馆多次被公安机关下达整改的通知,仍拒不整改。9月1日,博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鸿昌派出所对博爱迎宾馆下发了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业整顿,并对宾馆负责人邵某做出了行政拘留十三天、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建设单位应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转自:中华网河南

标签: 焦作   宾馆   停业整顿  
来源:中国网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