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支持汽车贸易高质量发展

9月5日,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商务部正在深入开展相关调研,广泛征求汽车行业和企业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适时出台,支持汽车贸易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关于促进汽车贸易支持政策不断。5月份,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共同召开二手车出口专题会议,正式启动二手车出口工作,并公布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台州)、山东(济宁)、广东、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青岛、厦门等10个省市作为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的地区。该工作的开启,因为突破了二手车经营企业因为无法获得生产企业的授权,而难以开展出口业务的关键难题,被业内解读为中国汽车产业出口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日前,汽车进口又迎政策力挺,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扩大试点成效,对经国务院批复的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汽车整车年进口数量达到1000辆的,可在报备相关工作方案后,执行汽车平行进口相关政策,汽车平行进口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据了解,自2014年10月起,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截至2019年7月底,各地试点企业累计平行进口汽车41.8万辆,剔除降税因素,大部分中高端车型价格下降15%以上,部分超过30%,平行进口车型超过200款,有50多款是国内没有的车型。

标签: 商务部   汽车贸易   发展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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