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文:北京明确五大类12项城市更新内容


(资料图)

7月27日,北京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条例》草案提出,北京城市更新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区域综合类等5大类、12项更新内容。具体来看,既有以保障老旧平房院落、危旧楼房、老旧小区等房屋安全,提升居住品质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也有以推动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等。此外,更新改造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以及提升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都可以被纳入到城市更新的范畴内。

在城市更新的基本要求上,《条例》草案提出,开展城市更新,将严格落实城市风貌管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延续历史文脉。对于居住环境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政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影响历史风貌以及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产业结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的区域,在实施城市更新中应当优先考虑。此外,不仅不得擅自损坏既有建筑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还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建筑、抗震、消防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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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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