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籽民族团结进步联合调解室”


(资料图)

为坚持不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好守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民族地区多元解纷工作深度融合,在临河区双河镇、白脑包镇成立全市首批“石榴籽民族团结进步联合调解室”,通过“民族特色+多方联动”的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打造民族纠纷多元解纷的“最前沿阵地”,构建民族团结的“最坚实堡垒”,实现民族群众在哪里,法律服务就提供到哪里,守护民族团结之花在巴彦淖尔大地常开长盛。

“石榴籽民族团结进步联合调解室”实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提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通过“1+2+N”模式,即:由司法所1名干部进行业务指导;配备2名专兼职调解员,负责调解受理的矛盾纠纷;统筹辖区内N名优秀民族调解员力量,借助基层网格化治理平台,对辖区内涉及土地草场、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劳动务工等矛盾纠纷主动摸排,提前介入,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石榴籽民族团结进步联合调解室”实行属地调处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对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由所在地人民调解组织负责调处,涉及几个单位的矛盾纠纷实行各涉案单位联合调处。对一些涉及到业务部门职权范围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由一个业务部门归口调处或几个部门联动调处。根据各类不同的矛盾纠纷情况,分别制定矛盾纠纷调处完成时限,调解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进行联合调处。所有调解工作均实行免费咨询、免费调解、免费服务。同时每月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活动,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实行主动调解,把矛盾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将结合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以“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指引,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充分保障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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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长安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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