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修正草案二审 拟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运用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邹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从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和审计工作有关程序等方面进行修改,从而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草案二审稿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的运用,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草案二审稿明确,遇有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不受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规定的限制。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修订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破解制约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对于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标签: 审计法   修正   草案   二审  
来源:新华网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