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监管渐入佳境 ——山东能源监管办探索实践新型行业监管

油气监管渐入佳境

——山东能源监管办探索实践新型行业监管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积极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发挥一线监管“探头”作用,争做由电力监管向综合能源监管转型的排头兵,覆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服务的行业治理监管机制初现端倪,监管质效显著提升。

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机制建设

我国油气监管起步较晚,成熟的经验借鉴相对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等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山东能源监管办从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入手,逐步形成了一套以协同推动、督导协调、信息互通为基础的多维度、立体式新型监管模式。

建立部门会商、企业沟通、项目月报3项机制,跟踪关注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及落后产能淘汰有关事项落实情况。与地方发改、工信、能源等部门建立了会商机制,与各产能淘汰企业建立了沟通机制,与项目单位建立重点炼化项目月报制度,每月调度项目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建立4项机制,开展国家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协调监管。为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该办先后建立督办会商、建设汇报、沟通协调、信息周报4项机制,深入全部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大力开展协调监管。在接续推动2020年6项重点工程基础上,以2021年拟竣工的4大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2021年13项重点工程建设。先后单独或会同省直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2021年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关于国家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通报》,多层次形成合力推动项目建设。

分类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扎实落实各项监管任务。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重点任务清单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十三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综合监管、炼油行业专项监管、天然气管网和LNG接收站公平开放专项监管、重点规划专项监管等各项监管工作。在监管工作中,持续发挥部门沟通衔接、定期信息调度、跟踪督办整改等机制作用,在全面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自查基础上,结合现场监管、听取汇报、企业日报、实地暗访等形式,全面梳理山东省能源行业有关情况。

丰富监管方式 形成监管合力

在各项监管工作中,山东能源监管办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监管工作新要求,畅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双向融合路径。

发挥线上平台作用,扎实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报送平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平台2020年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发挥平台信息化、高效能作用,定期汇总审核辖区有关企业上报信息,督促企业做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进一步协同推进,全面掌握山东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运行状态等信息,有力推动全省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

远程“云”监管,推动天然气应急储气设施建设。在逐年做好全省天然气应急储气设施建设情况现场督导的基础上,会商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创新开展远程“云”监管,视频调度各项目现场施工建设情况,及时了解建设进展、存在问题等情况,有针对性推动各项目建设。同时,建立“云”监管与现场监管共同发力的立体式监管体系,在远程监管发力的同时,2021年在全省开展了应急储气设施“应储尽储”现场核查,梳理全省18个“地方3天”项目储气情况。

聚焦行业发展 保障用能需求

在扎实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的同时,山东能源监管办聚焦行业存在问题,精准发力推动能源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能需求。

全面开展保供工作。有效应对2021年电力、煤炭、天然气供应紧张形势,督促省内能源企业做好保供工作。形成了《2021~2022年采暖季天然气供需情况的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及山东省政府,2021年山东省平稳供气超220亿立方米,采暖季无一起民生用气断供事件发生。

开展重点油气管道规划监管。针对有关企业高压天然气长输管道规划路由近似、近距离并行敷设、管道路由交叉等问题,多次深入开展现场监管,组织相关方座谈协调,提出监管意见。(杨馥毓)

责任编辑:苏伟

关键词: 山东能源 渐入佳境

来源:《中国电力报》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