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能源监管局审定广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四项业务规则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 通讯员成艳报道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审定了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的广西电力中长期交易组织和结算相关的4项业务规则,推动广西中长期交易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据悉,为落实国家燃煤上网电价、工商业电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有关政策要求,南方能源监管局认真履行市场交易规则制修订职责,会同地方政府部门修订广西电力中长期规则。在此基础上,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进一步细化中长期交易组织、发用电权/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组织、批发交易结算有关内容,征求相关市场主体意见并经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形成相关业务操作细则送审稿。南方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会同有关政府部门组织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审核,原则同意印发实施,并要求充分发挥交易平台作用,做好广西电力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杜绝违规交易和不合理交易,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和电力供应保障。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继续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强电力市场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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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报》 ​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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