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统计局修订《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修订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删除了数据中心机房报表中“其他能源消费量”指标;增设了“太阳能光电系统发电量”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建筑面积、用能人数、数据中心机房等主要指标解释。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关于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我局修订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统计调查制度》),已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主要修订内容

删除了数据中心机房报表中“其他能源消费量”指标;增设了“太阳能光电系统发电量”指标;将“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调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一步明确了建筑面积、用能人数、数据中心机房等主要指标解释。

二、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有关报表的填报周期、报送方式及时限等,于今年10月31日前报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备案。

(二)各部门、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本级和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三)各部门、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建立数据质量抽查和会审机制,每年对所辖(属)5%以上的公共机构进行抽查,所辖(属)公共机构50家以上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要组织上年度能耗数据会审,确保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关键词: 太阳能光电系统 太阳能光电系统发电量 能源资源消费 西藏自治区

来源: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