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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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提高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质量,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适用于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开展的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

《指南》明确了4方面基本要求及10项重点核查内容,其中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原则;机构与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文件管理;设计开发;采购;生产;质量控制;委托生产及产品真实性。

其中,在质量管理体系上,《指南》提出,申请人应当结合产品特点,建立涵盖设计开发、生产、质量控制和放行审核等与产品实现过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应当包括委托生产(如有)、临床评价(含临床试验)等。

并且针对检验设备,《指南》提出,申请人应当配备满足产品检验方法要求的环境设施和仪器设备。开展特殊专业检验的实验室,环境设施条件应当符合特定的专业要求。同时申请人应当建立和保存检验设备及环境设施的档案、操作规程、计量/校准证明、使用和维修记录。

除此之外,《指南》还提到,申请人还应当保存注册检验、临床试验等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和记录,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等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或者证书以及检验方法确认或者验证记录等。存在部分项目委托检验的,应当有相关项目检验报告及委托检验协议等。

关键词: 质量管理体系 检验报告 质量控制

来源:化工仪器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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