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丨发改委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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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引领;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坚持依法依规、公正监管;坚持一体谋划、统筹推进”五项基本原则。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要素自由流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推动长三角地区加快建成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到 2025 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与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全面对接,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建成,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

《方案》提出五大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加快推进法治化建设,助力良法善治;三是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四是聚焦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促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其中,在“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方面提出,提升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服务水平。指出深入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资工作。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强国际对接合作,打造面向全球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对外投资提质增效。

此外,为推动《方案》落地见效,提出长三角四省(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作,细化重点任务。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加大对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介力度,为推动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等。

《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详情请参考附件。

关键词: 自由流动 显著提高 系统集成

来源:化工仪器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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