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正式发布 当前热讯


(资料图片)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公告2022年第11号)。该地方标准由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牵头起草,是江西省首个专门针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技术规范。

自主监测、自主记录、自证守法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排污单位在取得国家排污证后,应当主动按照其排污证副本所规定的内容,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所要求的内容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最新的自行监测方案内容,通过自建实验室或委托具备环境监测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方式,开展自行监测。

自行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键意义。然而有部分自行监测实验室存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较差、监测数据质量不高、记录和报告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监测数据失真、弄虚作假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污染防治工作。因此必须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做出进一步规范。

目前,我国已实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作为自行监测场所的实验室,也需要有标准对其进行规范。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过程要求等内容和管理规范,适用于承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检测实验室管理。该地方标准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应配备数量充足、技术指标符合监测方法要求的各类监测仪器设备。同时对于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也提出了应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实验室设备的管理,应使用标签、编码等标识,需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等管理措施。

该地方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规范江西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为完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及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关键词: 排污单位 监测数据 管理技术

来源:化工仪器网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