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热点评


【资料图】

“不支持售后维权”的霸王条款无效,商家因“差评”公布消费者信息构成侵权……近日,最高法发布10起网络消费典型案例,为依法规范网络消费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消费是驱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引擎,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近年来,作为社会大众的重要消费方式之一,网络消费的规模不断扩大,网上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稳步提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6万亿元,同比增长6.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越是发展越要重视安全。深入推进网络法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正是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相较于线下消费,网络消费具有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域等特点,存在假冒伪劣、网络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隐患。以直播带货为例,有的直播间充斥着虚假宣传、虚标价格、虚报订单等若干“消费陷阱”,有时就连跟帖评论、“抢单”“购物”的,也是网络经营者雇来烘托气氛、误导消费的“水军”。维权难是网络消费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有些消费者经常遇到网络平台、网络经营者、产品供货方、第三方支付平台、物流等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现实生活中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例:直播带货结束后,网络经营者直接关店,致使消费者在网上无迹可寻、无证可取。

消费环境,关乎消费者的信心,关乎消费的增长。近年来,民法典、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进一步完善了网络消费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关部门依法加强规范和监管,为消费者合法权益“撑腰”。

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应当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到哪里,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治保障就应当跟进到哪里。无论线下还是线上购物,都受到法律保护。有关部门应按照与日常市场监管同样的标准和要求,依法规范网络消费健康发展。

落实到具体实践中,需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环节,堵漏洞防风险,不断织牢扎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比如,关于经营资质,有关部门、网络平台应严把网络市场准入关;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应进一步督促网络平台、网络经营者、物流等履行保护义务;关于交易资金,网络经营者、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有责任确保支付安全;关于产品,既要防范售卖时虚假宣传,也要畅通购买后的退换渠道。此外,有关责任主体及消费者还应树立证据意识,做好消费过程的留痕管理,一旦出现纠纷,做到可追溯、可查询、可举证、可追责。

环境好了,消费更安心,市场更广阔、更活跃。新征程上,要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网络消费环境法治化水平,引导网络经营者不断增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让消费者买得安心、用得放心,让网络消费活力不断迸发。

关键词:

来源:人民网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