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赵坤)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核定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统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要与电站签订年度调度运行协议并对外公示,公平公开公正实施调度;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按月及时结算电费,结算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电价执行情况、可用率情况等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和相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报告。据悉,该《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责任编辑:沈馨蕊

《通知》原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键词:

来源:《中国电力报》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