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能源监管办与省电力执法办开展合力提升电力设施保护质效专题会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电网建设纠纷、安全隐患、违约用电等电力设施保护投诉事项长期以来是12398投诉举报的焦点难点问题,处理周期长,缺乏公信力,诉求人满意度低,行政效率不高,福建能源监管办聚焦此类突出问题,按照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投诉举报移送事项要求,特邀请福建省电力执法办就涉及电力设施和电能安全保护、供用电纠纷等方面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深入沟通会商。福建能源监管介绍了近年来12398热线收到的电力设施方面的主要投诉内容、开展调查工作存在的局限性、需要协同推进的有关事项,围绕下一步提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质效、隐患排查、联合办案等方面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省电力执法办是2012年福建省委编办批复成立的电力行政执法机构,担负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处理有关举报投诉,全省下设58个派出机构。经双方协商,筛选部分涉及电力设施和电力行政纠纷类诉求,福建能源监管办经与诉求人确认后移送省电力执法办行政执法处理后函复。电力执法办也可通过12398热线拓展电力用户诉求渠道,提升行政为民服务水平。

下一阶段,福建能源监管办将在试点开展的基础上,与电力执法部门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提高”的协同联动执法工作格局,推动12398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提质增效,共同维护供用电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江蓬新

关键词: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