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将在五省区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工作

森林资源指林地及其所生长的森林有机体,以林木资源为主,还包括林中和林下植物、野生动物、土壤微生物及其他自然环境因子等资源。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森林资源的过渡使用导致了资源的超负荷消耗,还随之产生了一系列资源和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甚至人类的生存。从20世纪80年代末起,我国开始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实施科学造林和管护,有效地控制了当时森林资源的过度消耗的局面,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发展。

6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河南省、海南省、青海省等五省区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工作。据悉,试点省份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与统计局联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工作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森林资源核算是自然资源核算的重要内容,据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成果显示,我国林地林木资源积累了丰富的森林资产,全国林地林木资产总价值为25.05万亿元,森林生态系统提供生态服务价值达15.88万亿元,提供森林文化价值约为3.10万亿元。加强森林资源核算能定量测算我国森林资源及其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的实物量和价值量,从而科学地反映森林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国家林草局科技司的负责人表示,这次试点意义十分重大,意味着对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核算方法从学术研究层面转向了实践层面。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工作对草原、湿地以及其他自然资源价值核算工作的顺利推进具有引领作用,也将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此次试点工作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为统一底板,依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以及相关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对试点省份全域及以地级市为区域单元开展森林资源价值量核算,全面评估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匹配性和操作性。

正确认识森林资源的价值、正确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都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林草局、国家统计局工作计划,今年还将启动第四期中国森林草原资源价值核算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方法,同时启动开展草原资源价值核算研究工作。

关键词: 森林资源 核算工作 自然资源

来源:化工仪器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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