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资讯:《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 大力推进仪器共享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修订的《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解决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为目的,进一步深入安徽省科技体制改革。《条例》将科学仪器与设施共享作为重要内容,从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方面推进安徽省与与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市一体化发展战略。
长三角区域是我国经济中心地区之一,也是科技创新活跃地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是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作为科研的技术基础,是重要科技资源,其互通共享也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的重要内容。2020年科技部印发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就明确指出,要推动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的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依托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等机构,建设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完善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和高效利用。
《条例》将科学仪器与设施单独作为一章,共提出8条规定。一方面要求加强省内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使用制度与共享平台建设,另一方面也要求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共同建立共享协同机制,推动建设和完善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共享服务平台。同时要求安徽省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础上,与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市联合实施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共同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提升重大创新策源能力。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可以有效整合长三角区域的科技创新资源,实现科技优势互补和资源高效利用,提高长三角区域的科技创新水平。
《条例》还支持与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市建立科技创新券通用机制,发挥科技创新券在长三角区域内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中的促进、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区域的科技政策互通,在共享科技创新设施资源的同时,推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共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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