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动态:媒体:“双十一”促销优惠 多诚意少套路才能双赢


【资料图】

为规范“双十一”期间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行政指导,召集上海市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就“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合规指导,要求不得强制入驻商户“二选一”;不得存在“虚拟中奖”“内定中奖”等虚假促销行为;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提高虚假销量。

随着“双十一”临近,电商平台拉开购物节帷幕。每年此时,电商平台推出的优惠活动,都极大刺激了网络消费,但与此同时,假货品、假促销、假折扣、假信用、假销量……种种“假象”丛生。

随着“双十一”战线被拉长,商家优惠“注水”情况纷纷被消费者吐槽:“多一些真诚不好吗?”“双十一”巨大的成交量背后,有暗藏“假象”的种种隐患:虚假交易刷单刷好评、恶意炒信等行为,让原本客观的价格信息大量“注水”,成为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的陷阱。不少消费者经历了虚构原价、文字游戏、售后难、维权难等套路问题。

面对网购优惠活动中出现的“假象”,消费者个人要擦亮眼,电商平台要把好关,政府监管更要给上力,跟上网购快速发展的步伐,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工具,创新监管方式。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建立起政企良性互动、“亲商、清商”的关系,加强教育宣传指导,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电商平台要依法开展经营、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把好主体准入关,审查平台内经营者资质,使恶意商铺、失信者和侵权者得到应有惩戒。近几年,随着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网络购物领域管理、督促平台和商家依法经营、加大力度发布消费提示,很多消费者已经识破了各种优惠营销套路,避开了多发消费陷阱,选择理性的消费道路。

套路营销难赢未来。对于想在“双十一”期间创下业绩纪录的商家来说,要切实承担起消费维权的主体责任,必须遵守市场交易原则,真正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从源头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不能漠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后果,也不能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少一些套路,多一些诚意,经营者才能同时收获销售业绩和市场声誉,进而才能做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双赢。

关键词: 经营行为 违法行为 加强教育

来源:媒体滚动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