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湖南省发布试行实施方案:速看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动构建危险废物监管网络,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南省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包含四大部分内容:总体要求、监管对象与范围、监管方式与内容、保障措施。要求按照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平透明、分级分类、科学高效的基本原则,对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

在监管方式与内容方面共提出15项内容,包括:监管与日常工作结合、严格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审核、持续推进涉危险废物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综合评估、全面开展信息化监管、试点开展远程监管、推行强化监管和特殊监管、建立监管“白名单”、实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抽查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省内转移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危险废物退运机制、压实工业园区监管责任。

其中,对于监管与日常工作结合的具体内容,《实施方案》要求对涉危险废物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环境领域专项行动或督导帮扶、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审核、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核查等相关检查执法工作,均属于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应将有关内容纳入。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方案》共提出8条内容,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厘清监管事权、建立监管考核机制、充分运用第三方技术支撑、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强化信息报告和共享制度、强化监管结果运用、严肃危险废物监管纪律。

另外,《实施方案》中还详细阐述了涉危险废物单位日常监管分级分类方法,要求根据涉危险废物单位所属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类别、产量、危险废物处理类别、来源、生产工艺、经营方式等因素,划分被监管单位的监管等级。分为一级重点监管单位、一级一般监管单位、二级监管单位、三级监管单位、特殊监管单位、监管“白名单”。

《湖南省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详情请参考本文附件。

关键词: 危险废物 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

来源:化工仪器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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