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布“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23年实现固废近零填埋_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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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上海市固废产生强度稳步下降,资源化利用体系显著优化等。静安区、长宁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完成相应的“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无废”示范,全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厂污泥零填埋。到2030年,全市固废资源化利用充分,实现固废近零填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国前列。
《方案》提出八项主要任务:一是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稳定在2.8万吨/日、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1万吨/日,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需求。二是强化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高效利用,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量实现零增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三是推动建筑垃圾全量利用,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左右。四是推动建筑垃圾全量利用,到2025年,力争将生活垃圾焚烧二次污染物填埋率控制在2%以下。
五是推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市政污泥规范处置,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左右,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全覆盖。六是实现固废监管协同高效,探索建立长三角工程渣土消纳共享机制,有序、规范推进工程渣土跨区域消纳。七是建设利用处置能力体系,推动设施布局节约集约。八是统筹推动“无废细胞”建设,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引领示范。
此外,为顺利完成工作目标,《方案》还提出六项保障措施。《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详情请参考本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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