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到2025年形成一批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每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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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是指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新近发现或被关注,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仍然不足的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

为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新污染物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监测、监管与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方案》主要提出5项重点任务:

在开展调查评估,逐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方面,实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开展新污染环境调查监测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2023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中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动态更新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并适时完善管控方案。

在严格源头禁限,切实防范新污染物产生方面,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从源头防范具有不合理环境风险的新化学物质在我省生产或使用。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

在强化过程管控,有效控制新污染物排放方面,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四是深化末端治理,持续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加强新污染物多领域协同治理,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在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方面,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

此外,《方案》还提出4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监管执法,三是拓宽资金渠道,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文件详情请参考本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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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化工仪器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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