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中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发布 环球快看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科技奖励制度是党和国家为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采取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促进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日前,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起草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包括九章八十八条,适用于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评审、授予等活动。
《实施细则》在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方面详细说明了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六项奖项情况。并且明确要求,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应全职在陕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工作,且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奖项。
针对批准和授奖,《实施细则》提出,最高科学技术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3名,创新驱动秦创原杰出贡献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1名,创新驱动秦创原贡献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5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各等级单项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授奖单位不超过3个。
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11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9人,授奖单位不超过6个;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
《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至30日。2023年5月5日中午12:00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以邮件形式反馈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关键词: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企业品牌排行榜
-
2023-04-24 10:55
-
2018-09-28 11:32
-
2018-09-28 11:32
-
2018-09-28 11:32
-
2018-09-28 11:32
企业品牌热门推荐
-
2023-04-24 10:55
-
2018-09-28 11:32
-
2018-09-28 11:32
-
2018-09-28 11:32
-
2018-09-28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