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聚焦: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试行)》

今年2月份,为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地积极响应,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相关资料图)

食品生产企业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源头,风险指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是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类别、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的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食品生产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新机制。

据了解,《方案》在原有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基础上,将食品生产企业通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相结合,确定新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品种业态、规模大小、管控水平等确定食品安全风险分值(100分),根据企业通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信用风险分值(20分),按照分值由低到高,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为A级、B级、C级、D级,分值越高风险越高,每月动态调整风险等级。

《方案》还对获得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等的企业,相应调低风险等级;对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等的企业,相应调高风险等级,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直接定为最高风险级。

此外,《方案》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企业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全项目监督检查,B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项目监督检查,C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项目监督检查,D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3次全项目监督检查。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

来源:化工仪器网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